當代分析哲學流行在英美語系國家,故「分析哲學」往往被視為「英美哲學」的同義語。分析哲學不是一個學派,而是一種運動,分析哲學家們共用相近的方法──語言和邏輯分析,以切入各種哲學議題──傳統的、新興的、緣於分析方法所產生的新問題。

分析哲學一般公認源自弗列格(G.Frege),弗列格本來是個數學家,他的研究工作主要在於數理邏輯,他被尊為「現代邏輯之父」和「現代語言哲學 之父」、「現代分析哲學的奠基人」等等。在弗列格時代,心理主義盛行,主張邏輯法則不過是人的心理法則,因此邏輯法則也應該由對心理學的經驗科學研究來考 察,但弗列格反對心理主義,主張邏輯是一形式化的學科,不能由經驗科學來揭露,邏輯法則一點也不是心理法則,哲學應該建立在邏輯分析之上。於是開始引發哲 學和科學的定位問題。

最初羅素(B.Russell)主張哲學仍是一種知識,它是對科學和常識的精練,所精練是指用形式化的邏輯語言而把已知的科學知識重新表述。什麼是 形式化的語言?就是符號邏輯語言,在羅素所著的「數理原論」中,他便是把數學的基礎建立在全然符號化的邏輯語言上。除此之外,羅素也主張哲學應該援用科學 方法而成為「科學化的哲學」。

維根斯坦拒絕羅素的觀點,他的主張可由「邏輯哲學論說(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的下列命題所明白宣示:

4.111哲學不是自然科學其中之一
4.112哲學的目標是思想的邏輯釐清。

哲學不是一學說體系,而是一活動所謂哲學不是一「學說體系」即是拒絕哲學本身乃是一知識,而是知識的澄清活動。也就是把一般的科學知識、科學命題、 科學的表達,透過嚴謹的邏輯語言重新表述出來,並且澄清諸命題間的邏輯關係。在維根斯坦看來,哲學家不探討知識,探討知識是科學家的任務,哲學家負責「澄 清思想」。

維也納學圈是二、三十年代在德國的一群物理學家、數學家、哲學家們所組成的思想團體,他們厭惡德國哲學界的黑格爾傳統,於是提出「科學的世界觀宣 言」,主張應用科學嚴謹來改革哲學。弗列格、羅素和維根斯坦都被他們視為「先知」。他們接受羅素、維根斯坦的部分看法,雄心勃勃地推動統一科學計劃,試圖 透過符號邏輯來建構一個理想的形式語言,以做為各種學科的基礎,最明顯例子是卡納普(R.Carnap)的「世界之邏輯結構」,這本書的主要目標是「在指 稱直接所與(immediately given)的概念之基礎上」合理地重建「一切知識領域的概念」(這種建立在「直接所與」概念的立場後來被稱作「現象論 (phenomenalism)」)。維也納學圈反對形上學的思辨,他們認為形上學不具備知識的知資格,只是像詩歌、文學一樣是想像的產物,當然這並不是 在說形上學沒有價值,而只是認為形上學不是一種如科學一般的知識。

對比於維也納學圈之企盼建立一完美的形式語言之趨向,英國長久以來存在的常識哲學傳統也自謨爾(G.E.Moore)開出「分析版本」,標舉日常語 言的價值,認為傳統哲學、形上學(如唯心論、心物問題等等)的爭論來自於日常語言的誤用,因此應該以日常語言的用法為判准來解決傳統上的哲學問題。此一觀 點為牛津學派(Oxford School)所繼承,主要的哲學家有奧斯丁(J.L.Austin)、萊爾(G.Ryle)、史陶生(P.F.Strawson)等人,在劍橋的維根斯 坦也約莫在此時(四、五十年代)發展出他的後期哲學,同樣鼓吹回到日常語言。他以光滑的冰面來比擬他自己早期的所構思的完美和理想的語言,而以粗糙的地面 來比擬晚期的思想和日常語言,他說:

「我們走在沒有摩擦的光滑冰上──在一定意義上的條件是理想的,但正因如此,我們不能行走。我們想走路的話,需要摩擦。回到粗糙的地面吧!」

然而,不管是由弗列格、羅素、早期維根斯坦和卡納普所一脈相承的完美語言之邏輯結構分析進路;或者謨爾、牛津學派和晚期維根斯坦所信奉的日常語言用法之分析傾向,他們均共同主張語言分析方法以及語言意義之澄清乃是哲學探討的起點。

邏輯實證論發展到後來,由於不滿於「實證論」的立場,開始擴大為邏輯經驗論,他們為意義釐清提出了一個核心的區分:分析且先驗/綜合且經驗。這個區 分最早為康德所提出的,但康德相信數學是「先驗綜合命題」則不為邏輯經驗論所接受,他們只堅持先驗的一定是分析的,經驗的就一定是綜合的,這個區分也平行 於「演繹/歸納」。
分析命題是包括「天下雨或天不下雨」、「1+1=2」、「單身漢和王老五」這一類所謂套套邏輯、數學命題和同義詞語句,它們均 不具經驗意義;經驗命題的具有經驗意義,它的判準是「檢證原理(verificationist principle)」,亦即命題是可檢證的(不管真或假)才是有意義的。形上學命題均不可檢證,故既不真又不假,只是「無意義 (meaningless)」──精確地說,無檢證意義或認知意義。宗教、倫理、美學命題也和形上學命題是同一類──只有情感上的意義。

正因為有無意義的判準是由可檢證性而來,檢證雖是科學的工作,但一個概念或語詞是否具有「可檢證性」卻可由哲學來討論,科學理論由命題或語句所構 成,因此檢查這些科學語句是否具有可檢證性和一個科學理論是否可以檢證(驗證)(由分析其邏輯結構),便可據以判定一個理論是不是夠資格稱為「科學」── 這就是形成了早期的科學哲學。

對邏輯經驗者來說,分析命題和經驗命題兩者間存在一條嚴格的界限,分別是哲學/科學的任務。哲學專門分析「分析命題」和它的邏輯結構;科學則專門檢 證經驗命題,並且以歸納法來檢證。五十年代起,開始有人質疑檢證原則本身是分析命題或綜合命題?奎因(W.V.Quine)在「經驗論的兩個教條」一文中 開始攻擊「分析/綜合」這個區分;在科學哲學方面,邏輯經驗論的歸納檢證主張也受到波柏(K.Popper)的否證論(falsification- ism)的挑戰,六十年代更受到科學哲學中的歷史學派──庫恩、費耶若本(P.Feyerabend)的批評,在歷史學派從科學史的研究中大量證據顯示科 學實況全然不是邏輯經驗論所設想的那樣,形上學也不是阻礙科學進步的腳絆石,於是形上學的地位漸漸復興。

如果邏輯經驗論的「分析意義/經驗意義」之區分不能成立,那麼意義的判准為何?又意義本身又是什麼?或者是有「意義」這種東西嗎?需注意的是我們以 「意義」來譯「meaning 」指的是「語言的內容」,而「意義」這個中文詞本身還有「價值」的意思,但分析哲學所討論的「意義理論」並沒有價值意味。換言之,當意義判准受到矚目時, 意義理論也順理成彰地躍居哲學的舞台上,語言的意義是什麼?各種語言單元如專有名稱的意義又是什麼?有意含(sense)和指涉(reference)的 二分嗎?意義和語句的真值條件之關係又為何?從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間,英美重要的哲學期刊大抵為語言哲學所統領。

人們常說二十世紀的哲學是「語言的轉向(Linguistic Turn)」,以別於近代(自笛卡兒算起)的認識論轉向,這是指二十世紀的哲學家不約而同地把關注焦點投射到語言之上,但語言的轉向不一定代表哲學家所研 究的都是語言哲學,而是以語言的表達功能(語言是思想的表達)為核心來探討各種哲學議題:如形上學、認識論、科學哲學、社會哲學、道德哲學……等等;此種 作法當然也不免預設了某種語言本性的觀點,而把語言本性揭露出來就是語言哲學的任務了,簡而言之,語言哲學乃是把語言本身當成主題;語言轉向則只是把語言 分析當方法。轉言轉向從二十世初即開始算起,語言哲學則代從五十年代開始興盛。在三十年間有許多重要的語言哲學理論被發展出來,我們可以把語言哲學約略再 區分為語意理論(semantic theory)(研究語言的意義)和指涉理論(theory og reference)(研究語言和它所代表的對象間之相關性,即指涉)。則它們分別各有如下的種種理論。

在語意學方面大致可區分為溝通進路、形式進路和句法進路三種傾向。

(1).溝通進路指從溝通的角度來探討語言的本性,重要的理論有奧斯丁和瑟爾的說話行事理論(speech act theory)、葛萊斯(P.Grice)和席佛(S.Schiffer)的會話理論和意圖基礎的語意學等等。可以說源自日常語言學派。

(2).形式進路則延續弗列格的意義和真值關係之探討進路,經塔斯基(Tarski)的語意學(被譽為二十世紀邏輯學的三大成就),到戴維森(D.Da vidson)的帶有實效主義色彩的真值語意學。

(3).句法學進路:這是語言學家瓊斯基(N.Chomsky)所獨力發展出來的,簡單地講是認為意義衍生自語言單元的句法構造上。

在指涉理論方面則大略可分為:

(1).描述詞論:亦即認為我們是透過語言單元(如專名)的意含(代表事物的特徵)來辨認它的指涉對象。如由「亞里斯多德的老師」來辨認「柏拉圖」 這個專名所指涉的對象。在心靈運作上則意謂著透過我們的內在心像或內在資訊來辨認外在的對象,故在心靈哲學上又稱「內在論」。主張描述詞論的哲學家有弗列 格、羅素、史陶生、瑟爾等等。

(2).指涉的因果理論:這是由鄧南倫(K.Dennellan)、庫律普基(S.Kr ipke)、普特南(H.Putnam)所發展出來的理論,恰對比於上述的描述詞論。這一派認為名稱和對象的關係是個因果關係,在對像最初被命名之後,這 個名稱即沿著一因果鏈而傳遞下來,而且名稱是個「剛性的指稱詞(rigid designator)」,它直接指涉對象,不必透過任何意含或描述詞的中介,不管在什麼樣的可能世界,名稱均指涉該對像而不會改變。

這只是一種傾向的劃分,在實際理論的建構上則是眾說紛雲,有許許多多的意義理論和指稱理論不斷地發展出來,當一個領域所有探究的可能性都已被摸索得差不多時,這個領域就隨時準備退出優勢舞台了。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分析哲學的重心開始移向心靈哲學。
這個移動有下列三項因素:

(1).意義理論本身的困難無法解決(也就是無法有一個公認的強勢答案):在眾多意義理論的競逐而無從定案之下,人們開始懷疑是否有一普遍的意義觀念能適用於各處?譬如普特南便曾喟歎:為什麼語意學如此之難?

(2).對語言□像相信(believe)、意圖(intend)、欲要(desire)……等動詞(術語上又稱「命題態度 (propositional attitude)」的探討上,一方面這些動詞均相關於某種心靈狀態(mental state),從而對語言哲學之轉向心靈哲學提供了一條便捷之道;另方面,命題態度動詞在英語使用中常是以「that語句」的形式出現,哲學家在研究此類 語句的邏輯形式時,發現它們的意義和指涉無法確定,從而質疑是否有相關於它們的心靈狀態之存在,這也就把焦點帶到心靈哲學的探討上了。

(3).外在大環境的轉變,特別是電腦科學的高速發展,為心靈的探索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靈感和典範,更加速了心靈議題之躍登為哲學舞台上的主角之趨勢。

由語言向心靈的移動,不惟是主題的改變,研究方法也同時發生變動,哲學家們不再遵循科/哲分界的弗列格傳統,反而大幅向科學靠攏、結合,一方面,尋 求對哲學問題的解答,另方面,則試圖以哲學思辨來為科學研究提供方向,哲學和科學密切配合,有時哲學反而成為科學下的一個次學科,如公認當代認知科學為一 跨學科的科目,包含了資訊科學、人工智能、神經科學、語言學、心理學、哲學等等。哲學家和科學家(語言、心理、資訊、神經科學……等等)經常在會議場合對 話,哲學家把這種趨勢稱為「自然主義回轉(Naturalist Return)」。為何叫「回轉」?原來,在弗列格之前,哲學流行「心理主義」,哲學家們也是勇於援引科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等等學科的理論 和概念,這基本上正是一種自然主義。因此當前的哲學趨向乃是「又回到從前」了。

在西方,自然主義一點也不是中國道家式的「自然」,自然(nature)這個詞的另一個意思是「本性」,它源於拉丁文「受造物(natura)」, 它主張把人視為自然的一分子,並不是具特殊地位的「主體」,故屬於人的各種奧秘(最大的奧秘當然是心靈),均能在科學的解剖下而予以揭露,有時它也常常和 唯物論混在一起。當代唯物論的意義和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論亦不太相同,這並不是指世界上只存在著物質,而是指世界最終必須以物理學來說明的唯物論。當然有瑟 爾這樣的反唯物論之自然主義者,主張心靈並不能用物理來說明,但對心靈的說明仍然是自然主義式的──生物的自然主義。(可以說這種生物的自然主義主張生命 現象不可能用物理學來說明)。

因此自然主義不僅是一種方法上的改變,也是一種立場上的改變,許許多多的知覺、認知、表象……之因果理論一一被發展出來,使暗示了這一個趨勢,因為 因果理論的特點便是上述的心靈狀態必須由致使其發生的整個因果關係來說明,而不能只依賴於字詞間的邏輯分析,並且追究事物發生的原因正是科學的本分,有趣 的是,我們看到在語言哲學之間也發展了指涉的因果理論,分析哲學便如此地背離弗列格傳統而走向自然主義的道路上。

跨入九十年代,心靈哲學方興未艾,英美的分析哲學將會如何發展?且讓歷史來告訴我們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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