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溪  

許多建築史家認為,紐約市於1916、1961年,分別對應大都會裝飾主義風格與幕牆高層建築的建築法規修正,是開展全球城市地景重塑的大事件。不過,真正形塑亞太地區都市形象的關鍵,卻是1962年英屬香港因應人口擴張所實施的新建築法規,它創造了「裙房(居住、零售、辦公)+塔樓」的建築模式:容許三層樓高的零售裙房覆蓋整個基地,並於其上自由佈局塔樓。

1980年代,隨著「回歸」時限漸至,大量焦慮的中上層香港移民湧入英美加紐。李嘉誠循此商機,於1988年購入溫哥華福溪(False Creek)在1986年舉辦世界博覽會的濱水地區,大規模興建興建小戶型、一梯多戶的港式裙樓,以迎合港人的居住與物業癖好。李嘉誠的投資不僅非常成功,也使一種「溫哥華」風格被創造出來。

這種開發模式隨著大量港資的全球移動,漸漸影響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澳洲等太平洋沿岸地區,形成了目前我們熟知的商業+居住+辦公綜合體開發。2000年後,再被中國、南韓、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當作是一種西方現代性象徵,回殖自己的城市。

概括而言,這是一種不同於「芝加哥(紐約)」的高層建築範型。裙樓(podium)這個詞是一個在亞太地區,特別是有華人的地區,才能理解的專用名詞。裙樓再造了城市地表,使公共生活能延伸到三至四層樓的高度,使高層塔樓與沿街紋理不再單純的對立,成為設計「亞太城市」的有趣範例。然而1990年代後,香港政策與法規重新轉向,街廓式都市更新大規模整建或拆除裙樓,使港人逐漸喪失可負擔的零售店鋪與經營社區的途徑。

建築法規的確形塑了城市形象,而臺灣也依此而行:1973、74年石油危機和即將實行的〈區域計劃法〉,使建商在郊區搶建四樓公寓;而1974年末新訂的〈建築技術規則〉,又令建商大批量搶建三房兩廳的五樓公寓(設置防空避難設備,可鬆綁五層禁建),基本確立了臺灣建成環境的主要模樣;更毋論當代「容積獎勵」併生的變化折簷板、大面寬玻璃陽台的高層建築形式演變。

也許,現代主義建築在過去能作為「先鋒」,是因為與機械複製時代的未成熟資本主義同時運動、互擁利害,所以能暫時扮演指導角色。但當資本積累進入下一階段,建築風格便泰半淪為資本市場與法令制度的跟班,不可能再現二十世紀初的璀璨光芒。

但城市能不能更好?卻也必須回到制度層面,與開放的民主過程;至於建築的都市設計方式,也不僅限於量體的虛實對應,或是對使用者的補償,而要能意識到都市設計其實在思考:如何藉由設計引導人們跨越私產權及私有空間,參與並思考何謂公共生活──因為市場不可能本能地賦予我們。

參考:

阿曼達.伯登: 公共空間如何讓城市運作

The curious history of the podium-tower

A Pair of Developers Break With Tradition i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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