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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er Rodchenko 1891-1956

臺灣建築史研究的既有類型,首先是在線性歷史的敘述中,推演各族群建築空間形態的演變範本。進而在此基礎上,援引傳統藝術史觀點,劃分建築作品的風土與現代風格,結合人類學式考古,呈現營造者個體生命或文官體系集體的思辨歷程。此類研究成果,大部分聚焦在清領與日治時期的官式與公共建築,依據時代差別,分別考究作品的工匠派系與官僚建置的形制特色轉變。另一方面,風格標籤亦開啟了依據西方現代建築理論,分析與批評作品形式與思想內涵的作者論研究。這不僅連結了當時的社會情勢,關注中國傳統與中國現代的區分與辯論,亦在其所強調的國族國家建構與西方建築遺產的翹首盼望下,衍伸出對此主流歷史觀察的批判性回應。

批判的建築史論述於1980年代末期陸續發聲,提倡學界與執業界回顧臺灣的地域特質與主體性發展,從而嘗試破解、詮釋過去具有集體記憶效果的國族國家地景與本質化論述。同時以「現代性」的批評含義,重新挖掘戰後臺灣建築師、環境營造參與者、美援與宗教等組織的介入事蹟,檢視臺灣建成環境歷程中的各種因果力量。可以說,批判的建築史論述為主流建築史書寫,擴充了一種具社會意識的視野,呈現過去學界專精於藝術史與作者論研究時,一直隱而未顯的國族、資本及地緣政治的影響,並將受到論述排除的階級、族群和性別差異,重新納入建築史考察的主體。通過這道程序,建築的定位能在一種非僅僅圍繞作者思辯的論述與物質實踐中,逐漸拉扯、支撐起來,提供反思設計論述與主流建築史的養分。

然而在整個學術光譜中,主流的建築史研究仍在建築型態的社會經濟潮流,以及建築型態得以生產的法令制度與營造環境等層面,有著易於初步掌握台灣建築發展面貌的基本貢獻。只是它們所關注的建築形態描述,還不足以為更深入的社會考察,提供具因果力量的理論性詮釋,進而呈現細緻的社會面貌與衝突,暗示或提出可能的解決辦法。因而說到底,整個光譜其實是研究典範的距離,或者說,它不僅是建築史研究受限於國家與市場,強調功能計劃、美學品味,易於建造、販售與行銷的距離;更是研究典範的知識範型,已經無法再回應臺灣1980年代後的社會需求所肇生的危機。且這個危機不獨獨存在於一般社會,而更深刻地蘊含在專業界論述主體的潛在張力之中。因此批判的建築史論述才成為建築史研究的新範型,作為提示被遺忘的現代主義社會理想遺產,或是成為進一步社會改良與創造優質生活環境的指南。

臺灣批判的建築史論述,總體而言,是以政治經濟學或是國家權力論述建構與物質生產作為分析途徑。探索現代生活的意識形態,如何在政治經濟的中,定錨於人類身體與心靈,形塑建築形式與日常生活狀態、穩固既有的資源分派模式。藉此回應主流建築史書寫,普遍以藝術史或現代主義移植為自我期許,往往淪為無法與真實社會結合之形式主義取向的現代性困境。但這類研究的缺點,一是缺乏和實際經濟生產模式相關的細緻討論;二是容易忽略空間形式本身的物質轉變,所導致生活與整體營造活動變遷;三則是缺乏在現代化的發展視野下,納入設計師使用者實作與建築形式間的歷程性轉變,以呈現個體、社會集體或國家建置,在與建築相互共構的過程中,如何一同跨入現代性。此三項缺乏,可能使我們對臺灣建成環境的批判性考察,僅停留在強調個人或集體使用建築時的形式「再現」,而無法對強調形式「創造」的主流建築史書寫,達到有效的批評。但無論如何,此類研究已在分析概念上建立起某種基礎,若要提升它對真實社會的影響,仍待更多後續的考察與論辯,以對相關研究進程做進一步的檢驗與深化。

然而,我們仍須回顧臺灣建築史研究與西方建築史研究典範間,於學術光譜上的繼承與交集關係。不可諱言,傳統藝術史的形式分析和作者論亦是西方建築史研究的核心,只是在臺灣主流建築史的研究中,它更是研究者個體生命,藉以連結英雄思想觀念的血緣象徵。透過這個象徵,研究者的批評能力亦提升了自身於專業圈的文化資本。它不僅增加了援引西方思想的專業者,於學術暨實務場域中的權威,甚而代表了專業者及其所處地域,在寰宇建築文化世界中的「中央/邊陲」位置。這使得某一些建築史研究與建築形式批評,不僅圍繞著以西方建築意識形態作為理論憑藉的務實主義;且隨著社會局勢的轉變,這些研究與批評還會回溯性的重新建構一套看似不同以往的支配形式,並沉浸在以專業界紙上談兵的慾望怪圈中,迴避不斷被挑戰的社會現實。

基於類似的缺失,威尼斯學派以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形態分析與資本邏輯,批判當時建築的意識形態與建築所在的資本主義現實脫節,無力又不願回應城市問題的虛妄作態,只能躲在學科自主性的背後再生產建築的意識形態,鞏固文化圈內部的既有權威。這些對專業者角色與文化社群的分析,亦充實了批判的建築史論述,提供了某種理論面革新的提示。另一方面,受到傅柯論述形構與知識權力理論的影響,女性主義,以及文化研究和後殖民研究的批判性建築史書寫,亦對諸如國族國家建構、帝國殖民霸權、現代性移植等議題,嘗試洞穿其建築風格在地實踐背後的社會關係與權力作用,以重新建構主體認同,修正現代建築介入在地社會的理性工具觀點。

至此,筆者概略總結目前臺灣建築史研究的各種典範:

第一類是傳統藝術史、建築批評的形式分析和作者論;第二類是政治經濟學、馬克思意識形態分析或資本論;第三類則是基於論述形構與權力理論,並經常援引政治經濟學觀點的建築批判研究。至於它們背後的問題意識,大體上分佈在現代性、中國傳統/現代、台灣地域性與主體認同發展等方面的區分與辯論。它們之間最顯著的差別,當然是政治關注與社會性視野的不同,或可說是個體專業者參與臺灣社會時的角色定位問題。但純就學術研究典範的優缺點,第一類的臺灣建築史研究,主要是利用與建築作品、建築師或匠師有關的各種脈絡訊息,以綜合評斷它們的「品質」。於是,建築史書寫的目的,是為了判斷「它們是什麼」,而不是檢視建築與建築師在社會中做了什麼,或在過去和現在如何被使用。如此一來,大多數的第一類建築史研究是在觀看研究客體本身的地點,以求瞭解其重要性,並且也把大量心力放在建築的構成型態與形式、技術邏輯。

第一類建築史研究的缺點,就在於它輕忽了建築生產的社會慣行,以及如何被重新使用與詮釋;另外,則有著在特定文化立場上,將建築實踐本質化的危險。針對第二類建築史研究的學者而言,為了處理前面提及的問題,則有必要和其他方法論結合:藉政治經濟學為研究方法的學者,目的主要在呈現建築生產模式的社會變遷、限制,以及資本市場、國家政策於建築型態上的作用;另一方面,意識形態分析則試圖揭露建築學生產的支配形式,它包含了建築意義與專業者慾望在資本世界裡的無地自容,以及建築學進入商品世界的實質面貌。第二類建築史研究的缺點,是容易忽視空間的特殊性與複雜性,將其化約為政策的反映或一般的意識形態,而非論述、空間形式與社會經濟動力相互持續衝突的過程;此外,則是忽略了歷史行動與社會實踐中的其他作用者。

面對以上問題,第三類建築史研究似乎選擇傅柯的權力與論述概念作為最後的落足點,並在扣連了晚近國族國家、後殖民、性別等多元議題後,將建築史研究轉化為一種何謂我們「當下」的尋問。亦即,歷史的分析不再是追問理性的普遍核心,而是一種各自在社會與學術局部書寫,相互排佈而產生批判影響力的歷史建構嘗試。特別是從「論述宣稱自己是真理」此一面向去追朔社會差異的生產,並且在吸收了批判理論和後結構主義的養分後,以設計倫理和設計政治為回應核心,期望建築史能夠干預設計操作。但縱然如此,第三類的建築史書寫也傾向於忽略能清楚解釋侷限的社會慣行和建制,在研究方法上關切符合議題論述的「範疇」,卻不是非常明白論述和脈絡的關係。

至於其他不足,除了第四段的描述以外,還有過於關注整體建築型態的社會性角色,而非型態內外、局部空間的形式分化與演進,所促發的新社會關係與新知識;以及重於權力論述的物質生產,而輕於使用者依社會慣行交錯現代性慾望的空間協商,所導致的設計師/使用者實作的變形;再來便是專業者具體的勞動過程與工作組織。誠然,以上第二、三類的建築史研究,其不足之處大部份源自於真實社會的取材不易,但筆者仍希望站在批判的建築史書寫立場上的學者們,能針對長期忽略的個別空間發展與演進歷程,持續做初步的回顧與探查勾勒它們在現代化發展下,如何與國家建置、設計師/使用者實作、建築形式間相互共構,一同邁向現代性的歷程。簡而言之,臺灣建築史書寫在形式分析、藝術史、作者論、意識形態批評、國家權力治理後,應試著進一步深入建築與社會生活轉變的議題。這可能也是台灣建構一個共異體社會(如果不可能創造共同體):一種在承認彼此有無可通約的絕對差異之下,卻仍可共同生活、創造良好社會的啟蒙嘗試。從而在承認國際對臺灣建築實作與建成環境的強勢影響後,知道我們該在哪裡劃設一道詮釋邊界,留下思考走向何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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