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看饅頭都快數完了,行程表上一堆想讀的書、想進行的研究和寫作都因怠惰疏懶而毫無履行的希望,所以想說趁著退伍前,再寫點東西來安慰一下自己小小的學術心靈。總之,這一篇要來淺談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幾項繞不開的「大哉問」,它們是一切人文社會科學問題意識和行動策略的核心,也是本役男在履行國民義務,智商直線下滑期間,少數因研究所指導教授噹了太多次,至今還沒超過大腦記憶體保固期的東西。感覺現在寫出來,以後有空可以看一下。不過這裡先打一劑預防針,因為這篇文章不是什麼嚴謹的學術研究,我也沒費力斟酌言詞,所以讀者看過去就算了,具體內容還是要自己翻閱相關書籍,努力天天向上這樣。那麼首先,人文社會科學的第一項大哉問,便是這個或某個「概念」是什麼意思?由於人類無法脫離概念而活,因此概念是人類生活的最基礎問題。例如學者會問社會是什麼?空間是什麼?景觀是什麼?人是什麼?主體是什麼?認同是什麼?一般人可能會問工作是什麼?婚姻是什麼?升學是什麼?8+9是什麼?宅宅是什麼?而為了要探討這些概念,人類就勢必得觀察或經驗上述概念所指涉的對象,也就是那些概念在具體社會現象上所展現的諸多可能性,以修正概念是什麼的既有解釋。
這種概念和現象間指涉關係的持續辯詰,便帶到社會科學的第二項大哉問,即「現實與再現」的區分與張力。由於概念是人類對現實必不可少的再現,所以各門各派必須對此展開綿延不絕的爭論,以掌握解釋概念的方法。例如實證主義者認為現實和再現之間基本上是對等的,只要經過科學方法的觀察與驗證,人們便能獲得關於某一現象的穩定有效解釋,進而提出將其概括的理論模型。然而,後結構主義或後現代主義者認為實證主義觀點充滿謬誤。他們認為實證主義者明顯忽略各別觀察者、研究方法以及社會現象三者,早已個別受到社會力量程度不一的仲介與遮蔽,因此三者本身就不是透明的,人類對概念與現象的探索因此不可避免地充斥缺憾和誤解。以上兩造對「現實與再現」間的對立看法,從根本上來說,其實就是在討論人類是否能在知識上掌握「真理」,而循著這個內在緊張所衍伸出來的第三項大哉問,便是概念與現象之「普遍性或特殊性」的區分。實證主義認為真理是普遍適用的,後結構與後現代主義者則認為人類所能達到的,頂多是掌握一時一地適用的局部性真理,乃至於連局部性真理都不可能掌握。因為我們的觀察注定是失真的,頂多獲得的是局部性人群似懂非懂的潛在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