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節中,我們已經描述建築空間形式的主要特徵,現在則要進一步探討建築空間形式與建築功能的關係。兩千年前,羅馬建築家維特魯威(Marcus Vitruvius Pollio)在論述建築時,曾舉出建築的三要素:「安全」、「實用」、「美觀」。此後各個歷史時期,儘管側重點時有不同,但誰都無法忽視功能在建築中所處的位置。到了近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建築運動應運而生,為了適應新的社會需求,又再一次強調功能對於建築型式的影響和作用。十九世紀末,美國建築師沙利文(Louis Henri Sullivan)提出「形式追隨機能」(Form follow function)的看法正是此觀點的一種集中表現。從那時起,儘管有人不時地指責、批評建築在理論和實踐方面的片面性,甚至宣示重視建築功能的「現代建築已死」,但我們不可否認,「形式追隨機能」對近代建築實踐的深刻影響。
畢竟機能做為人們建造建築的首要目的,理所當然地是構成建築內容的一個重要部分,它必然要左右建築的形式。但是,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卻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尤其不能用簡單的方法來套用「形式追隨機能」的公式,從而機械地認為:有什麼樣的建築功能,就必然產生什麼樣的建築形式。我們應該看到建築的複雜性,否則無法解釋多樣的建築形式。例如當人們談到建築形式時,經常將它理解成空間、量體、輪廓、虛實、色彩、質地、裝飾等要素所綜合的複雜概念,它們有些和機能保持著緊密的聯繫,有些卻幾乎沒有聯繫;倘若我們再進一步分析,還會發現建築法規、結構技術、構造材料也會直接、間接地影響到建築形式。基於此一事實,我們若不加區別地說建築形式都由機能而來,便會落入偏頗的理解,所以「形式追隨機能」這句現代建築名言,存在著一定的片面性。
因此,我們必須回到沙利文提出「形式追隨機能」的社會背景,來瞭解這句話的涵義。令許多人意外的是,最早提出「形式追隨機能」的人並不是沙利文,而是十九世紀初負責製作美國國會大廈華盛頓人像的雕塑家霍雷肖‧格里諾(Horatio Greenough)。因為當時的美國藝術界、城市規劃界,乃至政治界都以法國為基準,以致於同樣一段文字,要等到美國政經實力高速發展的半個世紀後才得已廣泛傳播。1896年,沙利文援引格里諾寫下了一篇名為《高層辦公大樓的藝術考量》(The Tall Office Building Artistically Considered)的論文,他在其中一句寫道:「….. form ever follows function. This is the law.」。這就是我們今日耳熟能詳的名言:「形式追隨機能」,沙利文還特別以「它是個法則」來強調這句話的尊崇地位。
不過,「形式追隨機能」具體指稱的是什麼呢?首先「形式」(form)在英文裡,具有「形式」(名詞)與「形成」(動詞)兩種含義,除了表達肉眼可見的外型特徵,它也表達了一種過程。因此,相較於僅僅描述物體客觀外貌的「形狀」(shape),「形式」(form),form其實具有更豐富的抽象層次,而由此衍伸的「形式主義」(formalism),則強調以人類理性,探究事物更內在、更純粹的表達與運作機制。上一節談到的「風格派」、「構成主義」與「多米諾住宅」,都是形式主義的具體表現。其次,「機能」(function)在當代社會中,雖已成為專業界指稱事物功效的術語,但它更為根本的解釋是「責任」(responsibility)。若套用維特魯威的說法,一個很穩固(安全)且滿足使用需求(使用)的建築,就已算是盡了主要責任。
而「形式追隨機能」的「追隨(follow)」,在建築中大致能分為「時間的追隨」與「空間的追隨」。這大致能理解成建築的營造與設計面向,前者是完成建築結構工程後,隨之而上的空間圍閉施作,例如設備安置、室內裝修與室外皮層裝飾;後者則是基於承重系統的空間位置,排佈、設計建築機能所需的空間大小、幾何形狀與採光通風動線等品質條件。一般來說,我們對「形式追隨機能」的理解都是「空間的追隨」,但這事實上是建築學持續拉踞於烏托邦理想(人民)與鑒賞價值(有閒階級)的歷史過程,於是它在不同時期的實踐與理論側重點中,衍伸出形式「少即是多(less is more)」、「少即是無聊(less is board)」、「多即是多(more is more)」、「Yes即是多(yes is more)」等風格或理念宣稱。但無論如何,「形式追隨機能」的字面解釋,首先仍是機能決定形式的邏輯推定,差別只在於它關注的是建築營造還是建築設計?跌破世人眼鏡的是,沙利文當年指的竟然是建築營造,亦即「時間的追隨」。
為了理解沙利文「時間的追隨」的社會背景,我們必須回到他的執業地點,即1871年城市大火後製造業、零售業與地產業急速重建、再發展的美國大都會──芝加哥。在重建期,第一棟採用鋼骨構架的辦公大樓,家庭保險大樓(Home Insurance Building)在芝加哥出現,此後,芝加哥屢創多種聲譽著卓的大型城市建築,並在1893年的世界博覽會達到歷史高峰。沙利文從1876年開始執業,在寫《高層辦公大樓的藝術考量》前,他歷經的便是芝加哥欣欣向榮的城市工業化與城市美化運動,也因此,他服務的主要是地產開發商、企業家與銀行家。可以想見,沙利文的建築視角和歐洲知識份子對社會底層與環境問題的關注不同,他在意的是建築專業如何適當回應業主的投資。如果說十九世紀到廿十世紀初,歐洲人的空間形式發展最終是以「多米諾住宅」與「抽象空間要素」為依歸;反映出社會主義色彩;那麼沙利文代表的美國地域特質,則反應出當時商業環境的的建築實用主義,意即當時芝加哥最突出、最引人注目的建築類型:「辦公大樓」。
在芝加哥,新的結構框架被大量運用在新建的高層辦公大樓,並在災後都市法規與投資損益的權衡下,使結構框架在外觀上得到充分的表現,幾乎屏除了西方傳統建築中關於風格與裝飾的討論。也正因此,芝加哥的辦公大樓更多是以工程師的角度解決的實際問題,而非基於新建造技術的創新嘗試;於是美國的新結構框架實踐只被視為既成事實,而沒能像歐洲發展成社會改良的方案。沙利文便是基於這樣的社會背景與開發機制,奉「形式追隨機能」為執業圭臬。畢竟,主流高層建築的設計與營造,總是與業主的投資期程息息相關,在參與團隊制定結構配置與平面大樣後,建築師的工作就是緊跟著為結構框架「彩妝」。因此「形式追隨機能」的時間含意,遠大於空間佈置。這就如同當今建設公司的業務過程,他們釐清都市法規,和做完市場調查後,才會將精算的標準樓層平面圖交予建築師設計外觀。
面對辦公大樓這種前無古人的建築機能,沙利文也沒能推理出什麼獨特的形式。因為在追趕營造工期的設計過程中,他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工作總是在妥善安排各樓層的機能後,就集中在如何替辦公大樓的結構框架「選擇」適當的形式。倘若業主不滿於簡練、統一的建築外觀,想替辦公大樓多「彩妝」一點,沙利文還能為瘦高的大樓貼上歌德教堂的建築形式(Guaranty),或為矮胖的大樓臨摹接近立方體的伊斯蘭形式(National Farmers Bank of Owatonn)。這種基於建築承重與商業坪效條件,而對歷史上著名建築形式的間接挪用,放在今天一點也不新奇;我們在當代的臺灣也能看見各種地域性語彙被應用在建築彩妝上。因此,「形式追隨機能」絕對不是機能決定形式的單純邏輯推定,而是基於市場、實務與諸多社會環境影響下的設計選擇。
雖然沙利文試圖突顯建築機能在商業運作中的決斷性,但他設計的許多建築本身並不遵守這個原則。例如他晚年與合夥工程師丹克馬爾‧阿德勒(Dankmar Adler)設計的艾倫德雷商店(The Van Allen Building),原始設計是符合商業需求的三開間鋼骨框架與開窗,沙利文卻憑著美感判斷,硬是在立面上裝設三根假柱,使整棟建築看起來倒像是六開間的小資住宅。結果,沙利文的舉動惹惱了阿德勒,兩人因此毀去多年的合作情誼,分道揚鑣、形同陌路。在此,「形式追隨機能」這句名言,突顯了它的片面性。除此之外,這則故事仍暗示了另一個事實,那就是建築形式無論怎麼更動,至少要符合實用的需求。畢竟沙利文並沒有破壞結構框架,冒上被業主提告的風險,而是僅僅用立面裝飾抒發一點浪漫情懷。這呈現出建築機能在回應結構框架的「承重」條件時,對形式也會產生制約;即基於空間使用需求的「圍合」模式,會限制建築形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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